2007/10/20 | 转载:梦回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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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 回 大 唐

森林鹿

我们曾经真的有过那样的时代。

那时候中华文明当之无愧地立于整个世界的巅峰,散射出的万丈光芒穿越千年时空,至今仍在照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那时的中华帝国是世界上疆域最大、人口最多的文明国度,全盛时版图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北至靠近北极圈的西伯利亚,南到今越南的中南部地区,甚至一度控制过中部印度,东方统治着朝鲜半岛的大部分地区,西方则到了伊拉克北、阿富汗西部一带,与波斯帝国接壤,与东罗马帝国隔海相望。

那时候我们的首都长安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繁华的城市、第一个居住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其中至少五分之一居民是“老外”),也是名副其实的国际性大都会(与世界上300多个国家或地区有联系)。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长安的规模不仅是“终点”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的3倍,也是后世明清北京城的1.4倍。长安大明宫能装下四个半北京紫禁城,长安的朱雀大街宽度超过今北京长安街,分割宫城与皇城的横街则是长安街宽度的三倍多。街道两旁和所有宫殿院落里都种植槐、柳、桃、杏等花树,紫陌红尘,锦绣如梦,并不害怕会有刺客躲藏其中。

那时候的中国人以傲视群伦的自信海纳百川、敞开国门拥抱世界。中亚民族的音乐歌舞在皇宫宅邸中彻夜飘荡,波斯工匠的金银玻璃器皿在东西市上售卖,翻领窄袖的胡服和坦胸露背的女装在街头并行,基督教、伊斯兰教、摩尼教(金庸笔下的明教)都在长安城内堂而皇之地兴建自己的教堂神庙,当地官员还会尊重他们的宗教习俗来办案。后世引起轩然大波的鸦片也在那时候就传入了中国,但精神豪迈开朗的中国人只把它作为一味药材载入了药典,并不似后来长期思想禁锢压制下,那么多人需要用它来醉生梦死。黑皮肤的昆仑奴和来自朝鲜半岛的新罗婢都是贵族府邸里的常见风景,白肤金发的胡姬当垆卖酒,则被大诗人李白写进了永传不朽的诗篇。现在数典忘祖屡屡犯呲的东倭,当年可是不远万里顶风排浪一批批派人到中国来顶礼膜拜偷师学习,甚至毕恭毕敬地尊称长安为“宇宙之都”。

那时候的中国男人上马挥刀杀敌、下马吟诗作赋,士大夫和贵族子弟以寻章摘句、皓首穷经为耻,以从戎边庭、开疆拓土为荣,其尚武精神直追古罗马和后世英、德崛起时的军功贵族。“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上至天子下至平民,喜则当众起舞,哀则痛哭泣下,在进一步继承发展汉族儒家文化的同时,仍然不失率真质朴的自然本性。

那时候的中国女人华丽奔放,有统率三军决胜沙场的女元帅,有登基加冕睥睨天下的女皇帝,贵族女子可以身穿男装纵马驰射,也可以坦胸露背招摇过市,就是一般民间妇女,都在一定程度上享有结婚、离婚、改嫁、再嫁的自由,后世那些在小脚束缚和礼教压迫下挣扎喘息的女性对此无法想象。

那时候的大臣可以驳回皇帝的旨意诏书,宰相可以在朝堂上坐而论道,一个使者出去就可以在异域灭国擒王招附500多个城邦。皇帝对着痛骂自己的文章拍案叫好,写诗惹怒了宠妃的下场也不过是“赐金还山”,因为强大,所以自信,所以宽容,所以繁盛,千载之下回首再看那些浸透了雄风傲骨的诗篇,竟然无人再能模仿效颦,因为无法再重回那个养育了这一切的时代。

那个时代的缔造者,身体里流动着和我们一样的鲜血,和我们仰望过同一片天空,踩踏过同一片土地,在我们这颗水蓝色星球的大洋东岸,真实地活过。

十八岁随父起兵、二十二岁就把当世最强悍的两大敌手一举打得筋折骨断满地找牙、二十七岁杀兄逼父斩弟屠侄、坐上鲜血淋漓的至尊宝座,四年之后摆平北方最强悍的游牧民族,连可汗都擒来长安献舞,同时期还天下大治举国太平,被一众西方种族上尊号“天可汗”、推举为“国际盟主”,那一年,他刚刚超过三十岁。

他有着天真的理想和务实的作风,精力充沛、好奇心旺盛、开朗乐观,但危急关头也是异常的冷酷无情。他是天才横溢的名将和刻苦修炼成的明君,坚毅强悍、宽容清醒,口才犀利极富幽默感,却也任性冲动、贪慕虚名、风流好色、污点众多。他能使天下英雄倾心膺服,能令四夷百姓率土归诚,却无法与自己最亲近的家人和睦相处。他的优点和缺点同样鲜明独特,既不能被有心美化的史笔涂白,更无法被居心叵测的谬论抹黑。他是复杂的、多面的、活生生的真实人物,他顺应了一个时代,他又引领了一个时代,最终,他造就了那个独一无二、光彩夺目的黄金时代。

如果要歌颂历史,让我们歌颂雄强开放的汉唐,而不是闭关锁国的明清;如果要歌颂帝王,让我们歌颂宽容自信的明君,而不是孤立专制的独夫;如果要歌颂将相,让我们歌颂自尊独立的人才,而不是磕头承旨的奴才;如果要歌颂群众,让我们歌颂豁达进取的人民,而不是愚昧守旧的蚁民。

我们曾经真的有过那样的英雄,和那样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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